地暖绝热板
技术领域
[0001] 地暖绝热板属于建筑采暖设备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地暖采暖保温的 地暖绝热板。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地暖采暖因为其采暖效率高、不占用房屋空间等众多优点,越来越得到人们 的青睐,而地热绝热板的形状和选料是保证地暖管道散热技术的关键。长期实践发现,铺 设地暖的建筑,地面常因为受热不均勻而发生断裂,影响使用效果,更影响美观。究其原因 在于:绝热板中管材与绝热材料通常为面接触,接触面积较大,空隙较小,不利于热量迅速 散发。在长期累积热量的作用下,地板/地砖由于受热不均,会产生断裂。中国专利《地暖 聚苯保温板》(专利授权号CN201217921Y)公开了一种使用聚苯作为保温材料的保温板,其 主要技术方案是在实体板上排列有序的凸体,实体板和凸体一体发泡而成,在排列有序的 凸体之间形成导热管槽和散热凹腔。此种设计代表了绝热板的设计趋势,但同时仍存在着 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绝热板与盘管拐角部分仍呈面接触,接触面积较大,散热效果不 佳,二、存在防潮防水问题,需另设防潮防水层,增加了施工工序。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管材与绝热材料呈 点接触,散热效果好,美观实用的地暖绝热板。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该地暖绝热板,包括底板、均 布排列的多个凸起以及多个凸起间形成的管槽和散热空腔,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为环状, 外边缘具有多个向外的弧起。
[0005] 所述凸起外边缘为多个向外弧起的花瓣形。
[0006] 所述凸起外边缘为具有连续弧起的波浪形。
[0007] 所述凸起内边缘为圆形或椭圆形。
[0008] 所述底板底面覆有防水薄膜。解决了防潮防水问题。
[0009] 所述管槽两侧壁垂直底面。便于管道固定安装。
[0010] 采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压力机械模塑成型。
[0011] 本实用新型综合了现有技术的特点,并针对现有技术中绝热板与盘管之间接触面 积较大,散热效果不佳的现状进行了改进。优化突出部分形状,减小管材与绝热材料的接触 面积,扩大散热空隙,从而使热量迅速散发,避免了热量的局部累积。其次,本实用新型选用 EPS(可发性聚苯乙烯)为原料,本材料绝热性能、发泡性能均较优良,且在模塑中,采用压 力机械,0型发泡技术,底层配以防水薄膜,解决了防水防潮问题。
[001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地暖绝热板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0013] 1.本实用新型与管材接触面积小,热传递效率高,可有效改善现有产品由于传热 不均勻而导致的地板/地砖断裂状况。[0014] 2.选用EPS为主要原料,以AC为发泡剂,配以压力机械,底层设有防水薄膜,解决 了传统工艺的防潮防水问题。
[0015] 3.本实用新型外观美观,经济实用,实用方便。 附图说明
[0016]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主视图。
[0017]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剖视图。
[0018] 图3是本实用新型管道安装示意图。
[0019]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主视图。
[0020]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剖视图。
[0021] 其中,1、底板2、凸起3、管槽4、散热空腔5、防水薄膜6、盘管。
[0022] 下面结合图1〜5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描述。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实施例1
[0024] 参照附图1〜3:
[0025] 地暖绝热板,包括底板1、凸起2、管槽3和散热空腔4。在底板1上均布有规整排 列的环状凸起2,凸起2外边缘呈多个向外弧起的花瓣形,使凸起2外边缘与盘管6在任何 角度均为点接触,凸起2内边缘为圆形,使凸起2之间排列更为紧凑,凸起2之间间隙形成 管槽3,管槽3两侧壁垂直底面,以便施工中盘管6定位。凸起2中部及各凸起2之间留有 散热空腔4。底板1底面覆着防水薄膜5,有效解决了防潮防水问题。绝热板采用可发性聚 苯乙烯EPS为原料,通过压力机械整体模塑成型。
[0026] 施工中,施工人员可根据盘管6的数量,将盘管6相应地卡位在凸起2间形成的管 槽3里,而后铺设在地面上。
[0027] 实施例2
[0028] 参照附图4〜5:
[0029] 底板1上均布有规整排列的环状凸起2,凸起2外边缘呈连续弧起的波浪形。凸 起2的内边缘呈椭圆形。使凸起2排列较为稀疏,减少盘管6数量,增大散热面积。可用于 室外温度较高的城市。底板1底面不覆着防水薄膜5。其他结构与实施方式与实施例1相 同。
[0030] 实施例3
[0031] 凸起2外边缘为向外的不连续的弧起状。其他结构与实施方式与实施例1相同。
[0032]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 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 化的等效实施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 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 范围。